沥青搅拌设备租赁合同范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同法》及有关规定,乙方租赁甲方的工程机械,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机械设备名称及数量: 机械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二、租赁期限:自年29日至年
三、租赁费用及往返运装费
1、租金元/月;/天。
2、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大于半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租期三个月内,乙方承担往返运装费;超过三个月,乙方承担进场运装费,甲方承担退场运装费。
四、付款方式:按先付款后使用原则提前五日支付次月租金。若次月租金未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设备,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另按月租金的日千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1、本合同自设备从甲方驻地开出时开始计算租金。
2、机械自甲方驻地开出后一切安全(包括行使安全)由乙方负责,开出甲方驻地后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一律不负责任。 3、乙方须正确安排机械施工,保证设备安全,并给操作人员合理的保养时间,不得违章指挥或强行使用带病机械。
4、乙方负责设备的看护,若因乙方疏忽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乙方须按目前参考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