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设备买卖合同范文一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1.分运:
2.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 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 %,计 。 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 全套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