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个人和企业借款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个人和企业借款合同范文一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是新成立的公司, 现处于前期筹备阶段, 为了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特向乙方借款, 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 月。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 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三、借款利息为 零 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 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 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