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质人(甲方):合作典当行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邮编:
质押权人(乙方):青岛新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128-36-01室
电话:400-619-7007
债务人(丙方):合作典当行实际控制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青岛新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网络新博贷P2P平台,丙方欲和乙方就利用乙方平台融资事宜进行合作。基于丙方与乙方之间的融资合作,甲方自愿与乙方签订本股权质押担保合同,以作为丙方利用乙方平台进行一系列融资后按照还款的保证。
甲乙丙各方方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进行磋商。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出质权利
1.1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为甲方所持有的 公司注册资本金 万元的出资份额,即股权。
1.2本合同项下质权的效力及于出质权之孳息。
第二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2.1甲方承担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0
2.1.1乙方按照与丙方签订的居间合同之约定提供的融资租赁金额;
2.1.2乙方向主合同的承租人行使追偿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