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号】 402001198503
【标题】 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颁发《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
【颁布日期】 19850910
【实施日期】 19850910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专利申请审批程序
【文号】
【名称】 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颁发《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的通知
【题注】
【章名】 前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上海专利事务所、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各卫生检疫所、动植物检疫所、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制定《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章名】 附件: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
一、外国申请人向我国提出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