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20xx]Ba
编号:
补充协议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本协议作为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补充,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一条 原合同补充以下内容:
1.1 各阶段图纸需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作为办理支付费用及结算依据。
1.2 如本工程获全国(省、市)优秀奖,发包人可按下表对设计人给予奖励。 全国优秀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优秀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市优秀奖 一等奖 二等奖
另加设计费(元/㎡) 2.5 2.0 1.5 1.0
1.3 如本工程分期开发需设计人分批出图,则发包人按设计人完成图纸所占的比例支付设计费。
1.4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分项工程,设计人应提供新技术、新工艺的详细技术资料证明。
1.5 设计人在发包人要求考查新技术时,应负责安排联系,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二条 原合同第五条中“说明”增加第5点:以上付款,发包人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发包人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设计人应在发包人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