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家政服务公司为消费者提供的全日制,入住式家政服务.
甲方(消费者):
乙方(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家政服务内容
乙方同意为甲方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承担甲方的第 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6,医院护理病人;7, 其他 .
第二条 服务地点 .
第三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1,甲方向支付乙方的服务费包括:家政服务员工资 元人民币/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费 元人民币/月,食宿费 元人民币/月,交通费 元人民币/月,共计人民币 元.
支付期限:按□月/□季/□半年/□年支付.
支付方式: .
2,家政服务员上岗试用期为 个工作日,试用期服务费(大写) 元人民币.
3,双方签约时甲方支付乙方信用保证金(大写) 元人民币.信用保证金可用于抵扣甲方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服务期满剩余信用保证金应如数退还.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