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甲方:某某某
乙方:家政服务人员
甲方为使老人能够得到最完善的照顾,特此聘请乙方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时间
乙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吃住都在甲方家里,全天24小时的照顾家庭的老人,为老人提供完善的家政服务,每月月休四天上六休一。
二、服务内容
1。照顾老人的起居生活(整理内务、洗衣服、洗澡、打扫家庭卫生、保证老人的安全)如果老人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甲方。
2。合理安排老人的饮食,饮食要以清淡、软烂为好。
3。甲方以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元)作为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工资支付应在乙方服务满月后十日内发放上月劳务报酬)
4。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乙方可以提出辞职、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甲方可以辞退乙方。乙方因人为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享有诉讼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让乙方按照上述的服务内容提供保姆服务。
2。甲方在家时可主动减轻乙方的劳务,如做饭、打扫卫生、洗衣服等。
3。甲方(包括老人)认为乙方没有按约定的事项例行职责、或者没有按照上述内容进行服务,要求乙方改正无效时,有权辞退乙方。
4。甲方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