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职合同
甲方:______(单位)
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
乙方:______性别______出生______年______月
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合理安排企业过剩人员,准许部分职工停薪留职,自谋职业,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劳动。乙方自愿申请停薪留职,另谋职业,经与甲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停薪留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共为___年。
第二条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应保留乙方的工籍,并连续计算其工龄。
第三条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回原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第四条停薪留职后,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可以证明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
第五条停薪留职后,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医疗费等待遇。
第六条停薪留职期间,乙方按基本工资的%向甲方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元,每___月___日前缴纳。逾期6个月连续不按期缴纳,甲方可以对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