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我国广大青年软实力的提升,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乙方与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社会责任研究所共同发起“百年和谐软实力提升工程”公益项目(以下简称“工程”),甲方自愿参与并支持“工程”公益项目。双方共同依照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守法和公众受益的基本原则,在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签署以下捐赠协议。
一、捐赠意愿:自愿向受赠方捐款。
二、捐款数额:
三、捐赠明确:捐赠款中的10%,捐给受赠方作为社会文化发展基金;捐赠款中的另一个10%,捐给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社会责任研究所作为持续研究工程理论的工作费用;其余80%,用于购买《百年和谐个人软实力》一书赠送给贫困大学生等相关公益事业。
四、受赠承诺:尊重捐赠方的意愿,并遵循公益事业的准则和按照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管理和使用捐赠款项。
五、受赠程序:本《捐赠协议书》由捐赠方先行签署,并将捐款全额汇至受赠方账户。受赠方收到捐款后将开具“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连同两份受赠方盖章后的《捐赠协议书》快递给捐赠方,捐赠方凭此票据及相关手续享受国家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六、其它事宜:本《捐赠协议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壹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捐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