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赠与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
乙方: (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股权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甲方拥有上海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是该公司的合法股东;
2、甲方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 %的股权给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第二条 赠与条件
1、为取得上述赠与,乙方应为公司提供如下服务:(这只是合同样本,暂时还没有协商,但不知道是否规定一定要有服务?)
2、乙方为公司连续服务每满1年,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占公司股权总额1%的股权赠与乙方,但所赠与的股权累计最多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 %。
3、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是连续的,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中断。
第三条 赠与程序
1、乙方连续服务每满1年,自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提请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股权变动情况登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