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方: 授权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赠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捐赠方自愿向受赠方捐赠,并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内容、捐赠方和受赠方的权利与义务等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捐赠方自愿向受赠方捐赠 ,用于 。
项目地点: 项目总投资: 项目负责人: 初定 年 月项目开工,预计 年 月项目竣工。
二、捐赠方的权利与义务
1、捐赠方应在签约之日起五日内,负责将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移交于受赠方。
2、捐赠方有权向受赠方查询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可就项目进度、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项目如期完成。
3、捐赠方有权对项目命名提出意见。
4、捐赠方有权参加项目的奠基和竣工仪式。
5、捐赠方因受赠方未按照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捐赠款物的,捐赠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三、受赠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受赠方在接受捐赠款物后,必须依照捐赠方指定的项目使用捐赠款物。并按照捐赠方提出的项目进度、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