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证券营业部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办理银证电话委托转帐业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本协议书所指电话委托转帐业务是指甲方通过乙方和相关银行连通的网络,以电话自助委托、热自助等方式等将其资金在保证金帐户和银行帐户之间划拨转帐的业务。
二、甲方指定如下银行和活期存折帐号(储蓄卡、信用卡)作为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资金帐户对应的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帐号名称
存折帐号
三、甲方申请开通电话委托划款业务。甲方保证提交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且与开户资料一致。因资料不实引致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乙方必须对自己的业务范围把关负责。
四、甲方在办理此项业务前必须在乙方处开立证券交易资金帐户并设立密码,遵守乙方有关提取保证金的规定和其他交易规定。
五、在每个证券交易日开市时间内,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甲方的资金从对应的银行帐户实时转入其本人的保证金帐户。
2.甲方的资金从其本人的保证金帐户转到对应的银行帐户。
3.甲方可通过乙方的自助委托终端(含热自助)或电话查询证券资金帐户余额。
六、甲方办理电话委托转帐业务,对其资金划拨有疑问时,可向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