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ⅲ部分 评标办法
1 一般规定
1.0.l 评标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
1.0.2 评标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本办法第4、 5、 6、 7、 8、 9款
规定了评标一般应考虑的内容和办法。
1.0.3 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投标人担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标文件、包括应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提出的对原投标文件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0.1 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主机和主要辅机设备招标的评标小
组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并接受其领导。
2.0.2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秤标的组织工作。
2.0.3 评标小组一般由项目法人、招标代理机构、工程设计单位及聘请的专家组成,
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专家一般不少于2/3。
评标小组可根据情况分商务组利和技术组。每个组设组长l一2人,负责召集及评标意
见的归纳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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