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为活跃影视市场,进一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甲方与乙方经充分协商,就联合摄制电影故事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利用自身优势,共同合作投资摄制电影《美丽的心灵》。本片总投资暂定为 万元。其中前期制作费用暂定为 万元,后期宣传发行费用 万元。
(二)、甲方投入 万元制作费用(含前期的筹备、剧本创作和宣传推广等费用)享有 %纯利润分成(若需增加投资,则按总投资比例分配利润)。
(三)、乙方承制该片全部制作工作,及发行工作。
(四)、乙方有权为提高影片质量及收益而增加投资,增资方可以是甲乙各方,但不限于甲乙各方,也可是第三方。利润分配,应按总投资比例给予增资方分配利润。
第二条、剧本版权及拍摄管理
(一)、甲方享有该剧联合摄制署名权及发行分红。
(二)、乙方享有该剧版权及除甲方署名外的所有署名权确立。
(三)、影片主创人员及主要演员选择由乙方确认,甲方有权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涉影片的正常摄制工作。
(四)、乙方作为电影故事片项目的发起单位,以乙方为主负责影片的摄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