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经营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鉴于乙方接受甲方“中域”品牌的特许经营理念及诚意提出的联营代理申请,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合作经营“中域”品牌系列服饰达成一致意见,签约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已详细了解并同意遵守,并于东莞虎门签订本合同。
一、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乙双方决定在设立办事处合作经营“中域”品牌系列服饰。
2、甲方按货品零售价的(返利为),货品可以全退,但乙方须先付款后取货,若乙方出现资金问题而造成货品供求失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一个季度的返利或解除合同。
3、签订后,乙方在十天之内须缴纳万元给甲方,其中万元为货款定金, 万元为合同保证金。
4、在“中域”形象展示店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建设,其中甲方占 的比例,乙方占 的比例;应按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图和要求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专卖店的装修及开业。
5、办事处成立时的各种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双方各一半,成立后的各种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要全权处理好当地关系(如工商、税务、行政等),否则由此引发的相关问题均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订立本合同并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担任甲方的委托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