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木材购销合同范文一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标的:
二、质量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货
3.1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3 )项方式交货
(1)甲方自提 (2)乙方代办运输 (3)乙方送货上门
3.2 发货日期:乙方收到预付货款后( 3 )日内发货。
3.3 发货地址: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4 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如要求变更约定的发货日期,收货地址或收货人,应在所约定的发货日期前( 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本条所述的变更次数不应该超过两次。
四 、包装
4.1 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具有适宜多次正常搬运和装卸的运输包装。乙方应根据合同设备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锈、防腐、防震等必要的保护措施,对货物运输过程采取适当的管理保障,以确保合同设备完好无损地到达合同约定的收货地点。
4.2 甲方对包装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在签定本合同时提出,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3 甲方接受货物后,应避免露天存放、避免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