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买卖合同范文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平等协商,就煤炭买卖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所售各批次煤炭均必须符合下列规格及质量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灰份(Ad)≤ 硫份(St)≤ 计量水份挥发份(Vdaf)17~28% 粘结指数(G值)≥80
三、甲方以汽车运输方式将煤炭运至交货地点乙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费及卸货前其他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所交付的煤炭数量以乙方过磅计量为准,如甲方有异议,应在卸货前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在异议提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过磅地点过磅,并且以该磅过磅的结果为准。
五、甲方所交付的煤炭质量检验结果以乙方为准。如甲方有异议,双方共同取样,交煤监所化验,以煤监所的化验结果为准。
六、煤炭初始单价为1340元/吨(含调节基金、含增值税的一票包到价),预付货款500万,然后随发货量支付。
1、灰份Ad的增减价:
①、区段一(Ad<11.50%部分)Ad≤10.50%,从10.50%起每降0.10%加价3元/吨;10.50
②、区段二(11.50%≤Ad≤12.50%部分)从10.50%起每增加0.10%减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