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设备购销合同范文1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出卖人承诺质量三包,质保期1年或 小时,以先达到为准。
第四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产品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生产厂家出厂标准,整机裸装)。
第六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产品交付时转移。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时间、地点:设备于 年 月 日前由出卖人自行运输至 ,并于 年 月 日前验收合格交付买受人使用。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并负责安全。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验收以设备试运转达到生产要求为最终验收合格标准,由双方代表共同见证验收)。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与设备主体同安装,整体调试;出卖人指导安装、负责调试。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银行转帐;签定合同后3天内付 30 %定金;设备全部进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付合同总额的 65 %,同时提供全额正式发票;余 5 %作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