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以租代购合同范文1
甲方(出租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 所 地: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和甲方租赁汽车及甲方为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车辆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车辆 辆,型号为:
第一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叁年:从月月止,叁年期满后,转户给乙方。
第三条 保证金、租金及支付
1、人民币大写: 。
2、租金标准,每辆车人民币元/月(大写: ),共计人民币 )。
3、租金支付
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即于每月 日前将月租金支付到甲方如下帐户(帐户名称: 开户行 )。
第四条 费用承担
1、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服务相关费用(数额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善意为其提供租赁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已缴纳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租赁车辆所有权及转移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归甲方所有,甲方依法对该租赁车辆及号码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租赁车辆及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