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安全协议书 『范文1』
甲方:
乙方(幼儿家长):
为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确保幼儿乘车接送平安,促进家、园和谐,更好的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幼儿园密切与交通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
2、确保接送幼儿车辆,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合格的车辆,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教育幼儿由家长陪同按时到约定地点乘坐园租车接送。
4、每天根据约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安排专车接送幼儿。如遇大雾、大雨、大雪等恶劣自然天气或不可抗力等不确定因素,甲方不派车辆接送幼儿,以确保幼儿安全。
5、教育幼儿不上“三无”非法营运车辆。
二、乙方责任:
1、保证在村内指定地点由家长按时接送幼儿,如因家长不接送而发生安全意外情况,由幼儿家长承担责任。
2、严禁家长酒后接送幼儿。
3、幼儿因身体状况、行为、情绪有异常情况或病、事假等,不能按时乘车到园,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灵活处理。
4、教育自己的孩子文明乘车、爱护车辆,如有故意损坏,则由乙方负责赔偿。因幼儿乘车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而出现意外问题,责任由乙方负责
5、按照甲方规定,按时足额上交乘车基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