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议案 『范文1』
人大一号议案:《安全生产法》七处应修改
徐景龙等31位代表提出,目前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煤矿、道路、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同时,各地在执行安全生产法的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法》的部分条款已经暴露出诸多缺陷,如内容滞后、可操作性不强、主体对象概念不清、法律保障缺乏等,已经影响到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监督水平的提高。
因此,代表们建议尽快修改《安全生产法》,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行重大事故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制度。另外,要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监管网络,并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这一议案将送至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每年全国“两会”期间,“一号议案”、“一号提案”总能引起人们的关注。安徽代表团一位代表说,这份议案应该是名副其实的“一号”,因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是头等大事。
在《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议案》中,徐景龙等31位代表提出了七大修改方案:
1.明确安监部门消防隐患查处权。
2.明确事故处理机关。
避免当某一行业发生安全事故时,行业主管部门与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
3.对主要负责人的处理定性、定量应准确。
目前情况是,对民营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