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增加临时议案 『范文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通知情况
之选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039)。公司定于 x年 8月 27 日在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17号1幢1592室召开 x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x年 8月 20 日。二、新增临时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x年 8 月 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与认购方之的议案》,该项议案将作为临时议案提交 公司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议案内容详见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040)。
公告编号:-041
三、提案资格审查情况
上述增加提案已经董事会审议,并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