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范文1』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xx年11月27日收到朱庆芬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朱庆芬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朱庆芬女士不再在公司工作和任职。
由于朱庆芬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朱庆芬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朱庆芬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朱庆芬女士已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关注事宜,公司董事会亦无任何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关注事宜。
20xx年11月28日,公司董事会20xx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朱庆芬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名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xx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已于20xx年11月29日发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