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招生通告范文 『范文1』
根据《xx街道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和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x街道实际,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小班招生的年龄对象:年满三周岁,即x年9月1日~x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报名登记时间:x年6月11日(周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三、幼儿园招生具体安排
1.公办幼儿园招生:因资源紧张,公办幼儿园今年只招收本街道户籍的适龄幼儿(第一批),安排如下:
(1)报名地点与对应村、社区:
(2)随带材料:报名时随带户口簿原件,户主、新生本人及父母的户籍复印件各1份。
(3)录取及园区调配方式:幼儿报名信息审核无误后即为录取,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调配。7月1日在各幼儿园公布录取名单,向新生家长发放入园通知书,家长办理报到手续。不服从调配的适龄幼儿,视作自愿放弃入园资格。
(4)有关说明:①本街道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x年5月31日;②公办幼儿园新生入园报名登记截止时间为6月11日下午4:00,逾期不予受理。
(5)咨询电话:中心学校,南湖幼儿园,沈家店分园,苕溪幼儿园
2.民办幼儿园招生:在招收本街道户籍适龄幼儿的同时,按序招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