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火的通告 『范文1』
根据国家《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森林防火的规定精神,为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人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在山上林间化灰、烧坎草、野炊、吸咽、放鞭炮、乱烧迷信纸钱。
二、对违规用火者,依法进行处罚,火灾肇事者失火不救、不报的要从严惩处,凡烧毁森林面积15亩以下,责令赔偿全部损失,补种烧毁林木株数10倍的树木,并处以1000至3000元的处罚,烧毁森林面积15亩以上,责令赔偿全部损失,补种烧毁林木株数10倍的树木,并处以3000元以上的处罚,上不封顶。造成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街道森林防火督查人员定期开展巡查,各村森林义务扑火队要处于临战状态,加强巡逻,严阵以待,一旦出现火情,迅速出动,及时扑救。
四、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一旦发现火情,广大群众应积极主动地参加扑火,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灭火有功人员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南城街道办事处
十一月一日
关于防火的通告 『范文2』
各村、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xx—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提高办事处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