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公告 『范文1』
关于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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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公告 『范文2』
一、行政复议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决定不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的;
(七)其他符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