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淘汰公告 『范文1』
一、黄标车
“黄标车”是对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具体是指污染物排放标准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xx年以前,供油方式为化油器)和达不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xx年以前)。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
二、黄标车限行时间和区域
20xx年1月1日起,我县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黄标车通行,限行区域:新320国道(东至朝阳路、西至与新205国道交界)以北,文教路(即朱富线,含该路段)以南,新205国道(南至与新320国道交界、北至文教路)以东的城市区域,包括城南、香樟、紫港小区等。
三、全县淘汰黄标车要求
20xx年6月底前淘汰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黄标车,20xx年底前淘汰全部黄标车。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淘汰所属黄标车,禁止其黄标车过户给私籍;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给予政府奖励补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相关单位和个人黄标车淘汰工作,机关事务局负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黄标车淘汰工作,国资委负责国有企业黄标车淘汰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营运黄标车辆淘汰工作。
四、提前淘汰黄标车申请期限与补贴标准
我县按照《衢州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政府奖励补贴实施办法》(衢政办发 [20xx]129号)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