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招标公告 『范文1』
兴国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兴国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兴国县人民政府(兴府办发[20xx]21号)批准,并经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兴国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招标内容:兴国县农村集体土地(含建制镇)地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发证、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2建设地点:兴国县境内。 2.3项目规模、面积:兴国县辖区 25 个乡镇含1个经济开发区、约4778 个村小组;全县面积约3214.56平方公里(建制镇确权登记范围约7.78平方公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范围约141平方公里,以实际面积为准)。2.4招标金额:约1800万元(各标段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2.5工期:项目总工期自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止,其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成果必须在20xx年9月前通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并同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成果必须在20xx年5月前通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并在20xx年9月前完成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全部建设并交付使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