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托管安全的责任书 『范文1』
因我校有部分学生放学后在校外托管机构托管、托辅,为了确保学生在托管、托辅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落实,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1、家长为孩子选择托管、托辅机构时,要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所选托辅机构的办学资质要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许可和审核,负责学生就餐的机构要有食品药品监督局审批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同时还要达到消防部门审核的消防安全。选择校外机构的校舍房屋不能存在安全隐患,严禁到有安全隐患的机构托管、托辅。
2、学生在校外托管、托辅机构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托管、托辅机构和学生家长共同负责。
3、托管、托辅机构的老师接送学生放学、上学出现事故的,由托管机构负责。
4、家长要严禁学生在托管、托辅机构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器物,因此发事故的,由托管机构或家长负责。
5、家长要切实注意监督学生在托管机构的饮食安全,如因饮食卫生方面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托管机构完全负责。
6、学生在参加托管、托辅活动时,家长要保证其本人的交通安全,严禁乘坐没有资质和手续的黑校车、黑出租。乘坐公交车的学生,应教育学生文明乘车。
7.家长所选择的托管、托辅机构要保证环境卫生整洁、定期消毒杀菌,按时通风,避免学生大面积暴发传染病,由此造成的后果,与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