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 『范文1』
为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保障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谁主管、谁负责”、“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原则,依据有关消防法规,制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
一、单位责任目标
1、学校各学院、机关各部、直属单位、附属单位、校办企业等为二级消防责任单位,其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学校消防工作暂行规定》等消防法规及《河北师范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组织。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的监督、检查、指导等各项工作。
3、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职责,确定各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4、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凡涉及消防安全的活动均需报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审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