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消防安全责任书 『范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按照上级要求,内蒙古银行通辽分行与员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各支行负责人是所辖网点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消防工作要纳入日常工作计划中,确定支行内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工作与业务经营相适应。
2、注重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不得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3、建立健全岗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防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放射性等化学危险物品带入营业场所,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营业场所和库房重地应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指定熟悉消防器材性能、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
4、为保障营业场所等重要场所的安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擅自在营业场所及消防通道上,用可燃材料隔离、装饰房间,不得堆放杂物。消防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便于使用的地方,并要经常进行检查。要及时发现和堵塞火灾漏洞,消防火灾隐患。
5、发电机房使用汽油,应按照消防安全及操作规章制度进行操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