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房安全责任书 『范文1』
拆房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拆房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规定,对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实施统一拆除。经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拆房工作顺利进行,签订合同如下:
一、拆房工程项目:
拆房工程范围: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约积为准,按本合同确定的单价结算。
二、合同价格:
确定拆除旧房建筑面积单价为元/平方米,合计总价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结算时拆除旧房面积按实际调整。
三、付款方式:
区块内房屋拆除完毕,经结算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
四、合同工期:
1、本工程自月日开始拆房,各单体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期自拆迁户签约腾空后,一个月内完成。其中单家独院房屋在十五天内完成,公寓式房屋在三十天内完成。情况特殊的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
3、施工期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可另行协商延长工期。
五、拆房要求:
1、乙方承揽的拆除旧房范围必须根据合同确定的红线范围内及甲方指定的实施拆除作业,包括所有建筑、构筑物及一切设施,拆至室内地坪面止,并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
2、房屋拆除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拆除工程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