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施工管理办法 『范文1』
1、外来施工单位的人员施工前必须到保安部消防中心办理手续,并接受安全教育后方能施工;
2、施工人员一律佩戴临时出入证,进出要自觉接受保安人员检查,携出物品(私人物品除外)一律凭雇请部门负责人签发的出闸纸放行,凡有证不戴,无证进酒店,使用过期证件,冒用他人证件均属违反管理规定;
3、施工人员要注意仪表仪容,不得赤脚,不准许穿背心、拖鞋;
4、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施工的要求。按指定的路线行走活动。不得擅自进入客用区,不得使用客用设施,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员工福利设施(洗澡等);
5、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消防、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物品的有关规定;
6、施工人员在进场前办理进入登记手续,进场施工时佩戴由保安部核发的出入证,不得在施工的楼层、地点接待来访亲友,不得留宿客人;
7、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处罚直至拒绝有关人员进酒店施工,若属施工单位管理不善,将责成该单位责任人限期改正,否则将上报总经理取消施工合同。
外来施工管理办法 『范文2』
第一条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参加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厂方(甲方)必须对外委施工的单位(乙方)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