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中心管理办法 『范文1』
(一)消防中控室门禁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内严禁闲杂人员逗留。
2、外单位人员进入控制中心须由有关领导陪同或批准(消防部门人员除外),否则一律不准进入本中心。
3、外单位人员进入中心须进行登记。
4、相关单位或部门进入消防控制中心须由中心负责人许可,否则一律不准入内。
(二)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1、保安监控室实行安保24小时值班负责制。
2、保安监控室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在使用中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3、室内保持良好的通风及干燥环境。值班人员对机房及设备每日清洁一遍。
4、监控中心设备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不得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
5、值班人员应定期对画面进行录相,录相带应保存不少于1个月,值班人员如在画面上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通知领班前去查看。
6、监控设备由弱电工每日检查是否正常并做运行记录,如不正常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管理处工程部经理。
7、监控设备由管理处弱电工负责定期维护、保养,定期做维护保养记录。
8、对讲、报警系统实行安保24小时值班负责制;值班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方法,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三)值班制度
1、用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