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验收管理办法 『范文1』
第一条:凡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的设备验收,经按部颁规程及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
第二条:运行设备定期大小修试验及保护均应由当值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作模拟操作及跳合闸整组实验。
第三条:对修、试、校的检修人员所作的现场记录应进行审查分析,必要时应询问清楚,并签字后作验收依据。
第四条:在对修、试、校设务验收和施工记录中,发现有重大明显的缺陷时,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员和生技服务部汇报,提出能否投入运行的意见,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和负责工程师最后决定。
第五条:新建工程或进行设备修、试、校均应按质量标准严格检查把关,通过验收后的设备,投入运行后若发生故障,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责任。
第六条:设备基建、厂房及辅助建筑土建部分,站应负责检查验收。
设备验收管理办法 『范文2』
为使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指标达到规定要求,确保施工使用过程中设备运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设施必须由机材管理员按照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指标进行验收,认真检查特种机械的性能是否完好,有检查记录,产品合格证或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机材部门组织人员对设备、设施的外观和性能进行检查、验收。
3、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上级部门、公司和项目部有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