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协议书 『范文1』
甲方:___
乙方:___
广州市慈善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设立广州市慈善会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达成以下协议:
一、自觉遵守《广州市慈善会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本基金资金来源于甲方捐赠或甲方组织发动的单位和个人自愿捐款。捐赠人可以通过网上支付、手机支付、银行柜台转账、现金捐赠等方式捐款至乙方指定捐款账户(开户名称:___,开户银行:___,银行账号:___),捐款须注明本基金名称,未注明本基金名称的,视为乙方接受的其他捐款。
三、本基金须用于公益慈善用途,甲方可以事先选择用于乙方慈善项目或选择由乙方统筹支配使用,也可到使用时再决定具体用途。最终使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乙方负责本基金捐款的接收、管理、支付等工作,须依法依规管理本基金,确保专款专用。
五、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本基金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做好本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六、本基金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乙方统筹支配使用。
七、本基金依法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乙方应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向甲方反馈本基金使用情况。
八、双方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原则上为长期协议。如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协议的,本基金剩余资金,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