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维修合同范文篇一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安装施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建筑消防设施概况:
(一)建筑名称:
(二)安装施工范围: A集中报警系统 B区域报警系统 C自动喷水灭火系统D卤代烷灭火系统E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F泡沫灭火系统 G氮气灭火系统 H蒸汽灭火系统I干粉灭火系统 J消防控制系统
(三)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
(一)合同价款:
(二)付款方式: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和存放设备的场地;协调乙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及时组织验收并付款;
(二)乙方:应及时采购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按时提供有关资料并参加验收。
第四条 保修
(一)保修合同:见安装施工范围;
(二)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 半 年;
(三)保修期满后,按《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