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牌发布合同范文一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位于 公交站台广告牌发布甲方形象广告等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发布地点:
二、广告媒介:
1、公交站台广告牌规格:
2、数量: 个
3、价格: 元/个
4、总计金额: 万/年
5、工艺要求:广告材料采用户外喷画布。
6、照明时间:
每年11月22日—5月20日亮灯时间为18:00—22:00每年5月21日—11月21日亮灯时间为19:00—23:00因不可抗力或电力供应部门非正常供电等非乙方所造成的停电除外。
三、广告发布时间:
广告发布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
四、本合同约定金额
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含税。此费用包含租用站台、一次的广告画面制作费、安装、广告发布期间的报批报建及审批费、维护费、路政管理费、照明电费等。
五、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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