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雇佣合同一
甲方(车主):
乙方(司机):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招聘乙方为运输车司机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义务:
⑴ 甲方提供证件齐全、年检合格的硫酸运输专用货车一台(车号:湘B 21720)。
⑵ 甲方负责办理车辆的一切手续及,负责配备押运员,负责加柴油,乙方对此给予协助。
⑶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和其他有关法规,保证行车安全,杜绝交通违规和事故。
⑷乙方必须爱惜车辆,文明驾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车交给其他人驾驶。在车辆大修、年检其间,必须参与监督检查。
(二)费用收支
⑴ 甲方负责收取本车所有运输收入,如由乙方代收运费,应于收取后三日内缴付甲方。
⑵ 甲方负责本车的一切规费、保险、维修、保养、停放等的费用支出。
⑶ 乙方在车辆进行修理、更换部件、加油等项目时,必须预先告知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实施。
(三)报酬待遇
⑴ 乙方工资为3000元/月,日历日即工作日。
⑵ 乙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需提前一天向甲方请假,并协助甲方找到替班司机。替班司机的报酬(50元/天)由甲乙双方各支付一半。如请假当天无运输业务,不影响乙方工资。
(四)事故
⑴ 乙方在送货途中如发生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