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雇佣合同纠纷案例
20xx年11月份律师接受原告的委托后,认真听取当事人对事实的描述,认真准备了相关证据,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十余天法院采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了此案,因为证据确实充分,事实清楚,法院全额支持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一个月判决就下来了,被告没有上诉,此判决已生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民 事 判 决 书
(20xx)甘民初字第3769号
原告:吴某 男 ⅹⅹⅹⅹ年ⅹ月ⅹ日出生 汉族 无职业 住址:大连市甘井子区ⅹⅹ街
委托代理人: 大连乾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大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
委托代理人:李某 系该公司工作人员
原告吴某与被告大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冯某独任审判,与20xx年11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吴某、委托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李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xx年原告为被告承建的工程模板部分负责施工,模板工程完工后,被告没有及时给付人工费。20xx年4月,双方协议确定了人工费的数额、违约责任、给付期限。至今被告未按约定给付人工费,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人工费及违约金。
被告辩称,原告的人工费不应由我公司支付,应由挂靠我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