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同期限的类型有哪些呢?大家是否知道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雇佣合同期限类型有哪些?
根据现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劳动合同,从期限上可分为三种:
⑴、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⑵、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⑶、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年龄偏大者一般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第⑵种(即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一些用人单位出于某种考虑,却不愿与这些劳动者签订这种劳动合同。
拓展: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如何订立?
劳动者非常关心:订立这种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自己有权提出订立这种劳动合同,而单位必须同意?
劳动法规定,只要当事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即可订立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由此看出,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均出于自愿,无论何时,都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此种情况订立的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限制。 但是,目前由于我国劳动力处于买方市场,加之其他一些因素,造成了许多用人单位产生了不愿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局面,这使许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矛盾。为了调整这一矛盾,保护处于弱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