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农贸市场开办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乙方进入甲方开办的农贸市场经营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下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具备开办市场的主体资格,对乙方的食品质量安全履行以下义务
(一)查验乙方具备应有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建立市场经营者档案;定期组织乙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体检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二)查验乙方应具有的食品质量检验、检疫及检测合格证明;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查验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查验散装或自行分装食品名称、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或分装日期、保质期,查验定型包装食品中文标识及相关说明。
(三)定期公布乙方食品自检、抽查信息及食品质量安全状况记录。
第三条 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食品经营资格证件,保证不销售以下食品
(一)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
(二)没有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的食品;
(三)没有商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地址、生产日期或者分装日期、保质期等中文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含有“瘦肉精”等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