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鉴于:
深圳市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成立,由甲方、 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的股权,已出资人民币 万元。经股东会会议通过,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合同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转让标的的排他性和无瑕疵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或附带任何其他第三方义务,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深圳市 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