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调 协 议
甲方:(借调单位)
乙方:(借出公司)
甲方因工作需要,向乙方借调到甲方工作,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借调期限:自 月 起至 月 止。
二、 乙方督促其借调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和管理。
三、 甲方应于每月12日前向乙方按 元/月的标准支付上月因借调而产生的成本费用。借调期间,乙方借调人员工资、社保及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外的其他福利待遇由乙方负责。
四、 甲方应向乙方借调人员提供劳保用品、工作用餐、住宿以及制服洗涤、交通费、通信费等借入公司为公司员工提供的同等待遇。
五、 在借调期间,甲方为乙方借调人员提供甲方有关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条件。
六、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借调人员将乙方的商业秘密及有关资料向甲方披露。
七、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借调人员的工作表现,决定将乙方借调人员提前退回乙方,但应提前不少于15日通知乙方;乙方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将借调人员撤回,但应提前不少于15日通知甲方。
八、 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借调人员应在本协议终止后3日内返回乙方原工作岗位。
九、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 订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