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XX煤电集团XX煤业有限公司(简称甲方)、XX村小学(简称乙方)以及XX村委会(简称丙方)三方协商,甲方愿意将原天和煤业主体房屋(办公楼、餐厅楼)无偿借给乙方从事义务教育使用,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房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年。
二、乙方入住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承担使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
四、在本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权,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更不得无故终止协议;若乙方借办学之名在学校周围从事其他与教育无关的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在使用期内的安全管理责任全部由乙、丙两方共同承担,如发生火灾、煤气中毒、偷窃、违法、伤亡等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六、若乙方在本协议期满后需继续租用此房,应提前壹月与甲方商议。
七、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均不得违约,如遇特殊原因,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八、如果拆迁此房乙方无条件搬出。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
甲 方:XX煤电集团XX煤业有限公司
矿 长:
(盖 章)
年 月 日
乙 方:XX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