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清扫保洁业务承包合同书范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区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根据上级关于事业单位管理与作业职能分离的要求,通过招标程序确定乙方为 路段的中标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特签订承包合同如下:
第一条 承包区域:
第二条 承包内容:承包区域内城市道路、广场、桥梁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
第三条 承包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承包金额: 万元。包括承包人的津贴 奖金、福利和清洁工的工资(含医疗、养老保险、节假日加班费、防暑降温费等),新增面积另计费用,承包费由甲方逐月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次月20日以前支付上月承包费(节假日顺延)。
第五条 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双方约定的工作事项
(一)承包人承包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二)乙方承包后享有用人权,但除新增人员外,应主要聘用现有从业人员。
(三)乙方须缴纳承包抵押金,甲方正式职工 万元,外部人员 万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后乙方无违约事项的,甲方负责在15日内退还本金。
(四)乙方应与聘用人员之间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劳动报酬,乙方聘用人员出行安全责任事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