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档下载
《塑料厂加工承揽合同纠纷.doc》
  文档若有上下分页,将会合到一个文件里全部完整的下载下来。(请使用ie10以上的浏览器或切换为极速模式)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本文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塑料厂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某塑料厂

  被告:某塑料模具厂

  某塑料厂与某塑料模具厂于1985年1月20日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一份,由塑料模具厂为塑料厂加工多层塑化模具一套,材料加工费21000元,同年2月底完成。塑料厂并允诺另付塑料模具厂帐外“加快费”3000元。

  加工承揽合同履行中,塑料厂分别于1985年2月2日和2月13日,将材料加工费21000元全部汇付塑料模具厂。但塑料模具厂4月15日才加工完毕,经验收,因模具有裂痕,由塑料模具厂另行加工一台同型模具,5月5日交货验收。5月3日塑料厂验收时,发现塑料模具厂并未做同型模具,仅对原模具进行了部分修补,质量仍不合格。5月13日,双方再次商订,由塑料模具厂继续修理模具,5月底完工验收,质量为正常使用不低于一年时间,并退还塑料厂加工费4000元。塑料模具厂除按约定退还4000元外,再次误期于10月7日将模具送至塑料厂。经双方试车检验,模具跑料严重,无法正常使用。12月7日双方商定,由于模具不符合质量要求,塑料模具厂只收取9000元材料费,其余8000元加工费于1986年1月15日前,分两次退还塑料厂,但至1986年3月26日塑料模具厂尚未退还余款。塑料厂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塑料模具厂退还全部材料及加工费17000元,并给付违约金和经济损失费35300元。

  法院审理中认为:塑料模具厂为塑料厂加工制作模具,既未按期完成,又不符合质量要求,已经违约。尔后,双方虽几


>>>>>>> 显示(下载)全部 >>>>>>>

下载说明:

1、下载的文档为doc格式,下载后可用Word文档或者wps打开进行编辑;

2、若打开文档排版布局出现错乱,请安装最新版本的word/wps软件;

3、下载时请不要更换浏览器或者清理浏览器缓存,否则会导致无法下载成功。

4、部份手机打开有乱码,可偿试转发到电脑上。(该类手机没有装word插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