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购贸易协议书
反购贸易或者称互购亦称反向购买(counterpurchase)。贸易的双方因受某些条件的限制和约束,不能直接广泛地采用不限额的自由外汇进行贸易,故采用互购方式进行贸易。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与苏联,东欧国家采用互购贸易,其特点是贸易双方的任一方所出口货物的总金额相当于,略高于或略低于进口货物的总金额,以求进出口贸易额基本平衡。
为此,进出口商品的交换期限较短,进出口货单是按年限,批量进行,也就是说,进口一批货物并随之出口一批货物而且在指定的年限,限定的货物,双方各自进口的货物都以现金支付给另一方,而且买方或卖方可将货物转让给第三方。
贸易双方交换货物的企业,厂家可由一家或由几家来承担,故反购贸易合同的条款较复杂,其来往关系必须用条款予以明文规定。
兹介绍互购标准合同实例,其中包括五个部分,但非每份订单的互购贸易都如此典型,应视贸易程序和实际情况来书就合同条款。
反购协议书
下面所附的是一套完整的文件,它由五个部分组成:
一、反购的特殊条件(反购条件(1),(2),(3))。
二、预购定单。
三、购货定单。
四、向第三方发出的出售反购货物的标准电传报价。
五、转让合同。
涉及的三方有:
x方:卖方/反购方(称x方或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