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承包合同范文一
甲方:娄家店中学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商店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娄家店中学研究决定,学校第一商店、第二商店采取个人承包方式经营。由甲方综合评定后,确定两个商店的承包人,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本合同,其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各项费用交纳方式及承包期限
缴 费: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综合管理费 元,风险抵押金20xx年(已交)。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至自 年 月 日。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房舍的正常使用和部分设施,其他有关设施由乙方负责。
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经营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发现问题向乙方提出时,乙方必须及时整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设施,要进行登记,人为损坏要自行维修,或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费。
4、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学生和其他购买者食物中毒等所引发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后果严重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时,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5、如乙方出现违约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的承包费不予退回。
6、甲方为保证乙方的市场运作,提供必要的管理。
7、学校规定乙方营业时间是:每天早、午、晚休息时间(与食堂同步),其他时间均不可出售。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违反一次罚款500元。